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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法規

汽車法規 > 汽機車燃料費

汽機車燃料費-開徵日期

2018-03-12
開徵期:
自用汽車及機車:每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,徵收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費額。
營業汽車:分春、夏、秋、冬,四季開徵。
春季: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(徵收當年1月1日至3月31日)
夏季: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(徵收當年4月1日至6月30日)
秋季: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(徵收當年7月1日至9月30日)
冬季: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(徵收當年10月1日至12月31 日)



參考資料:https://www.thb.gov.tw/page?node=7ca99643-433c-4515-9994-b7ec37ab02cd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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